最近看到一篇新闻,大意是艺人@我是梓渝的一条获赞 260 万的舞蹈视频,因 BGM 被恶意篡改,从原创音乐《栗米摇》替换为无授权的《田栩宁进行曲》,梓渝选择主动下架视频,被报道评价为“给所有短视频创作者上了一堂版权课” (截图如下)
我并不熟悉梓渝,但这篇新闻提到的舞蹈短视频BGM音乐侵权问题,引起了我的好奇心。在深入核查后,发现这起事件的真相,远比"原创音乐被恶意篡改"复杂得多。
这次,我们不去讨论明星艺人为什么要删视频,或者那个“进行曲”到底是谁改的,咱们把那些营销的皮剥掉,看看底下的版权罗生门到底是怎么回事?

在我看来,这是一起典型的"案中案"——涉及多方利益交织,以及短视频时代音乐版权的系统性问题。
媒体报道中,"一小栗米吖"被描述为《栗米摇》的"原创作者"。但我调查发现:

关键误读来源:DY短视频的产品设计机制——当用户上传视频时未选择该平台曲库的音乐时,系统默认将视频内音频标注为"某某创作的原声"。
这个UI提示被外界(包括部分媒体)误解为"版权归属证明",实际上:
经核查,这段被广泛传播的"栗米摇"音频:
实际截取自歌手张晋博2024年9月发行的歌曲《你说会陪我一辈子》,时长仅约12秒.

(截图自QQ音乐)
这意味着:
重申一下:在DY短视频平台,平台外显的"某某某创作的原声"≠拥有该音乐的版权。UGC用户上传视频时自带的音频,可能只是截取自有版权作品,平台默认标签不能作为权属证明。
媒体报道称,2025年8月起,平台"在无授权、无说明的情况下,将BGM名称疑似覆盖为'@田栩宁_ 进行曲'"。
但我认为,更合理的解释应该是:当时不是"音乐被篡改",而是被他人认领了。
DY平台做为国内一线的短视频平台,安全防控能力非常强,想篡改数据难度非常大。 按照平台的要求提供版权证明材料来进行版权认领,反而是一条相对容易的路径。
但在认领后,并未填写正确的歌曲名称,这挺不合规的。(实际写的是歌曲名是: 《田栩宁进行曲(逆爱进行曲)》)

(截图自新浪微博 网友图片)

(截图自抖音)
在这两天的调查过程中,我发现DY平台已经将《栗米摇》舞蹈挑战的BGM音乐名称重新改回了“一小栗米创作的原声”。这样看起来,2025年8月的认领方,应该并不是原音乐《你说会陪我一辈子》的真正版权方。
但是,又发现新的问题:同一个舞蹈挑战的BGM,在平台有多个名称,比如“清明上河图旋律(DJ版)”、“周同学的原声”,但实际是同一个音频。这个热门舞蹈还带火了“把你的名字纹手臂”这一短句。

将音乐改名为“XXX进行曲”,这不是个案。封面新闻对此进行了观察报道:

(截图自封面新闻官网)
"进行曲一响,就知道谁出场""当一个明星有'进行曲',说明火了"
将原创歌曲擅自更名为“XXX进行曲”并公开传播,虽然是比较好的的宣传方式,但却有比较多的法律风险,可能涉及的法律风险包括
1)对原音乐版权的变相商业利用(未经授权将片段用于宣传目的)
2)对被关联艺人的姓名权侵权(强制形成"专属BGM"认知)
在整个事件中,真正的音乐权利人并未被提及。
这次的新闻报道中,尚未看到任何一篇报道提及他们,也没有看到他们的相关声音。
他们的音乐版权可能被未经许可使用于宣传目的,作品名称被更改,也未获得应有的署名。他们是真正的权利人,却在这次事件中没有被提及。
梓渝删除260万赞视频,被赞"以行动给行业上了一堂版权课"。
但这堂课的真正价值,不在于"艺人的担当",而在于揭开了短视频音乐版权的系统性问题:
音乐版权保护,不能依赖"艺人的偶然正义",而需要"平台的制度化合规"。
作为一名音乐版权行业老兵,我真心希望,这次的事件影响能再大一些:将此案作为行业警示,推动建立"音源-标签-授权"三方透明的版权保护新机制。
唯有如此,才能避免下一个"栗米摇"被误认为原创作者,下一个"梓渝"被迫切割,下一个"张晋博"全程无声。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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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RW充哥,资深音乐版权顾问,前腾讯音乐老将,深耕北京音乐圈近20年,熟悉流行音乐与古典音乐,擅长处理音乐授权、海外发行、合规、维权等各类音乐版权问题,免费答疑,助你避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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