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节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不动产权
证书不再粘贴纸质图纸的公告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推进不动产登记数字化、信息化建设,提升登记服务效能与便民利企水平,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规程》等相关规定,现就毕节市市本级登记办理的不动产权证书附图管理优化事宜公告如下:
一、实施时间及范围
自2026年5月6日起,毕节市市本级登记范围(附后)新办理(含首次登记、转移登记、变更登记、更正登记、补换证登记等)的不动产权证书附图页,不再粘贴宗地图、房产分户图等纸质图纸。
二、替代方式
1.证书纸质附图以电子图纸形式纳入不动产登记数据库统一管理,与证书纸质附图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权利人可通过扫描不动产权证书内二维码,在线查看、下载、打印证书电子附图。
3.如需打印纸质图纸,权利人可到毕节市政务服务大厅1楼不动产登记窗口申请免费打印。
三、原有证书处理
此前已颁发粘贴纸质图纸的不动产权证书继续有效,无需换领新证。如需补打证书纸质图纸,权利人可到毕节市政务服务大厅1楼不动产登记窗口申请免费打印。
四、咨询渠道
办理单位:毕节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办理地址:毕节市七星关区文博路毕节市政务服务大厅1楼不动产登记窗口
咨询电话:0857-8337128
特此公告
备注:毕节市市本级登记范围为毕节市七星关区市西、市东、观音桥、三板桥、大新桥、麻园、洪山、碧阳、德溪、碧海、柏杨林街道办事处和鸭池镇区域。
毕节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6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