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 "图纸卖房" 到 "所见即所得":现房销售制度改革中的自然治理逻辑
- 2026-09-23 12:34:22
2026年8月26日,西安市住建局联合多部门印发《西安市支持房地产市场高质量发展工作措施》,对房地产给予了多种政策支持,然而在2026 年8月28日,住房城乡建设部、自然资源部、金融监管总局联合印发《关于完善商品住房销售制度的通知》(建房规〔2026〕3 号),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新销售制度的实施,西安的房市何去何从?让我们一起来分析一下。
部联合通知围绕完善商品住房预售管理、有力有序推行商品住房现房销售、加强政策措施协同作出部署,被视为我国商品住房销售制度的一次标志性改革。作为承担土地供应、规划审批、不动产登记等核心职能的自然资源部门,更应读懂这场改革背后资源配置逻辑的深层变化。
一、政策核心:三大板块同向发力
其一,完善预售管理。商品住房项目实行预售的,单体建筑应完成主体结构封顶;购房人支付的首付款、个人住房贷款等购房资金全部存入资金监管账户,待项目竣工验收、水电气热等配套设施具备交付条件后方可解除监管。房地产开发企业不能按期交房的,购房人可按合同约定解除合同并收回资金。
其二,推行现房销售。通知施行之日起,新出让土地的商品住房项目和已出让土地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项目,优先选择现房销售;已取得规划许可证的项目,鼓励实行现房销售。现房销售实行备案管理,并要求所售房屋及建设用地使用权无抵押、查封等限制交易情形;同时首次在全国层面推出现房销售定金制。
其三,加强政策协同。合理确定房地产用地供应规模,优化土地出让方案,可带规划方案出让;房地产开发企业须用自有资金购地,可按国家规定分期缴纳土地出让价款;房地产项目实行主办银行制,一个项目确定一家主办银行提供开发贷款;推行项目开发公司制,落实工程质量首要责任,建设 "好房子";推行 "交房即交证",现房销售前一般应办理房屋首次登记,推动交付时购房人同步取得不动产权证书。
二、评论:一场直指存量时代的系统性改革
这份文件的价值,不在于某一项具体措施,而在于它系统回应了房地产进入存量时代后的深层矛盾。经过近三十年快速发展,我国二手房交易总量已全面超过新房,市场从增量扩张转向存量提质,过去支撑 "高负债、高杠杆、高周转" 的预售模式已难以为继 —— 恒大地产破产清算、许家印案公开宣判,正是这一模式风险暴露的集中体现。通知坚持 "稳中求进、先立后破",一方面抬高预售门槛、强化资金监管,把 "先交钱后收房" 的风险关进制度的笼子;另一方面有力有序推行现房销售,让 "所见即所得" 成为常态,从根本上把交付风险从购房人身上剥离。这是 "以人民为中心" 发展思想在住房领域的直接落地。
从自然资源视角审视,这份文件把改革的压力精准传导到了土地供给端,至少有四重影响值得关注。
第一,土地供应从 "放量" 走向 "精准"。通知要求按照住房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合理确定用地供应规模,意味着供地不再是简单的规模扩张,而要与住房需求、现房去化周期深度匹配。这要求国土空间规划和年度供地计划从 "指标分配" 转向 "供需匹配",规划编制的前瞻性、科学性被提到更高位置。
第二,"带规划方案出让" 重塑供地逻辑。土地出让方案可带规划方案一并确定,减少了 "拍地 — 调规 — 再开发" 的博弈成本,提高了市场确定性;但同时也意味着规划成果一旦随土地出让而 "绑定",后续调整空间收窄,对规划编制的精度和刚性提出更高要求。
第三,"交房即交证" 考验登记效能。现房销售前一般应办理房屋首次登记,需要不动产登记部门将服务前置、流程并联,强化与网签、抵押贷款等环节的协同,对登记数据质量和部门联动能力是现实检验。
第四,用地融资制度同步创新。以分户土地使用权集合设定抵押、主办银行制、开发贷款与建设周期相匹配等安排,为规范房企融资、盘活土地资产提供了新路径,也为后续相关办法出台预留了空间。
当然,改革落地仍面临现实考验:土地出让价款分期缴纳与地方当期财政的平衡、新老项目 "老项目老办法、新项目新办法" 的平稳衔接、各城市因城施策的尺度把握,都需在实施细则中审慎处理。对自然资源系统而言,尤其要把握好 "稳" 与 "进" 的关系 —— 在供地节奏放缓、规划约束趋紧的背景下,既守住 "好房子、好社区" 的品质底线,又保障项目推进效率,实现安全与发展、民生与市场的统一。
三、结语
从 "图纸卖房" 到 "所见即所得",改变的不仅是销售环节,更是房地产发展模式从规模驱动向质量驱动的转型。对自然资源部门来说,这既是任务也是机遇:把土地供应、规划审批、登记确权与销售制度改革统筹起来,让每一块土地供给更精准、每一份规划约束更刚性、每一本证书发放更高效,才能为房地产高质量发展和人民群众的美好安居筑牢资源根基,在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中展现自然资源系统的担当。